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每季度公开发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动态展示法治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1-3月份检察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2件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件1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批捕1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
受理审查起诉23件2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5件18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起诉13人,重大刑事犯罪起诉4人,职务犯罪起诉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2人,不起诉率10%。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1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监察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
四、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2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共受理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诉前程序1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1人。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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