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要求,根据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全县医疗机构部分门诊将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一、恢复范围
1.医院:有限开放门诊外科、门诊内科、门诊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按照优先收治急危重症原则,恢复住院处妇产科、外科患者住院治疗,住院处内科接收发热患者、呼吸道感染患者、隔离期患者,其他患者暂不接收。医技检查科室全部恢复正常工作。
2.医院、医院: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实行预约就诊。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恢复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诊疗服务。
4.各乡镇卫生院、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防止出现患者聚集现象,疫苗接种、内科诊疗,全部实行预约就诊制度。饶河镇卫生院继续承接医院、医院儿科诊疗任务。
二、暂缓恢复诊疗活动的范围
医院皮肤科、肛肠科暂不开放。全县个体诊所继续停诊,复诊时间另行通知。
三、患者就诊须知
1.医疗机构实施预约诊疗制度,不接受现场挂号。挂号实行电话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