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月天,春意盎然暖人心。值此春暖花开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人民群众与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普及宣传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4月28日,饶河法院刑庭干警在百合广场、社区、企业等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刑庭干警们通过法律解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咨询解答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法律知识,帮助群众了解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也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活动当天,饶河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饶河法院将持续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为平安饶河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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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月饶河春意暖全民普法乘东风——饶河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