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高中教育的改革发展,经县委、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0人。国内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位)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年龄要求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年06月0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附件1);
(六)年毕业的统招全日制高校生可报考;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府黑*发〔〕42号和黑*规〔〕17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我县中小学编制内及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四)现役*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含年毕业生);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年06月17日—06月25日在饶河县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