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8日,饶河县交警大队在辖区乡镇道路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时,再次查获一起面包车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检查过程中,大队民辅警在辖区沿线乡村路口、路段,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管控覆盖面,对过往农村车辆坚决做到“零容忍”,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16时45分时许,饶河县交警大队第一中队正在小佳河加油站路口进行路检路查工作,当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黑JD****的小型普通客车时,要求驾驶人刘某某出示有效证件,驾驶人言辞闪躲,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证件,经民警进一步询问核查后,发现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饶河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元的处罚。
饶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们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证驾驶不仅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