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饶河县公安交警大队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案件。
10月9日20时40分许,小佳河中队驻勤民警在小佳河镇内对一辆车号为黑DX****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沈某有酒驾嫌疑。
民警遂将驾驶人带回中队做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mL,驾驶人系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沈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的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