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等方式,切实严管严查违法行为。
10月20日20时07分,大队第五中队民警在辖区G丹阿公路+公里处,对黑R牌照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疑似饮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张某某酒精含量为20mg/ml,涉嫌饮酒驾驶。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固定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饶河交警温馨提示:
珍爱生命,切勿酒驾!勿存侥幸心理,生命需要延续,请勿“酒”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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