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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电子普通护照、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电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边境游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外国人签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口岸签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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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一)双鸭山市及所辖四区四县的户籍人员;
(二)持有双鸭山市居住证的非双鸭山户籍人员;
(三)符合在饶河口岸申办边境游出入境证件的人员;
(四)符合在饶河口岸申办口岸签证的外国人;
(五)符合在我市申办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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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一)受理和审批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的首次申领、换发、补发。
(二)受理和审批中国公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及各种申请类别签注。
(三)受理和审批电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及各种申请类别签注。
(四)受理和审批双鸭山市户籍人员前往港澳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补发。
(五)受理和审批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的换发和补发。
(六)受理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七)受理和审批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
(八)受理和审批边境游护照。
(九)受理和审批外国人口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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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内容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
一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答复咨询准确、全面,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对于手续不完备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所有材料;二是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公开民警的身份,工作台上放置标明民警姓名、警号、照片的服务监督牌;公开行*许可服务事项,在服务大厅张贴、悬挂、放置申领出入境证件须知、工作流程、申请手续收费标准、办证结时限等。保证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人即时受理。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一是通过专门网站开设的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