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定于年2月1日起实行失业保险网上缴费,以“缴费单位少走路,收缴单位多办事”为原则,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每月月初到就业局失业保险核对数据信息,(因参保单位导致信息核对错误,单位缴费出现差错,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在无人员、工资变动时,可以电话联系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核定后直接缴费,参保单位缴费在当年12月份必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如跨年缴费将生成滞纳金,滞纳金由参保单位承担。
业务咨询、办理电话-
饶河县就业局
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