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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确保“两会”期间药械化销售使用环节质量安全。近日,双鸭山市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检查。
一、持续防疫,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要求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持续落实防疫“三宝”和“沃填报”上报工作。重点加强各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索证索票、疫苗储运、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实名登记及限售的管理,坚决打击销售“回流药”行为。同时传达学习“承诺即换证”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方案,为今年换证工作做准备。
二、以点带面,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此次专项检查,以新冠病*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红外线测温仪、输液器为重点,主要检查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经注册(备案),购销渠道是否合法,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随货同行票据是否规范,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示要求。要求各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站位,保证防疫器械安全有效。
三、宣贯引导,加强化妆品监管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经营者守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药械类产品。严格化妆品店、美容院进货渠道,建立购进验收及销售台账,实现来去可追溯。现场查验标识的注册备案信息与国家局数据库是否一致,确保产品合格。经查,未发现经营“诺颜魔斑修护膜”等假冒化妆品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22家次。检查中,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合法合规经营,但个别药店对顾客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个别化妆品店购销台帐记录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一步,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规范药械化销售使用行为,确保全县群众消费安全。
作者:任传丽
编审:李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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