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示范引领作用,饶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路面整治力度,不断开展县内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陆续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升安全行车意识,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驾驶人
车辆类型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类型
处罚结果
张某某
电动车(外卖)
年12月29日8时08分许
通江街与新阳路路口处
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罚款50元
任某某
电动车(外卖)
年1月19日8时许
通江街与新阳路路口处
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罚款50元
陶某
电动车(外卖)
年3月9日16时55分许
通江街与新阳路路口处
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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