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人才强县”战略,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6号),经县委、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不占此次招聘岗位数。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指年8月1日后出生),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满10年的编制外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指年8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府黑*发[]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四)现役*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
年07月30日—08月07日在饶河县人民*府网站、饶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年08月08日—08月10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提交《饶河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