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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2 12:55:00

来源:综合自各省教育考试院/教育厅

年高考的硝烟似乎才刚刚散去,年的高考就来了。各省也陆续发布了年高考报名的通知,目前已经有五个省份公布了,分别是四川、安徽、山西、江西和黑龙江,跟着小车来看看吧!

那广东省什么时候高考报名?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尚未公布年广东高考报名的时间,但是从往年的时间来看,广东高考报名工作预计在12月开始:

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年12月1—10日;

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

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

报名通知预计会在11月下旬公布(年高考报名的通知是年11月22日发布),同学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日前,广州市招考办发出通知,提醒准备参加年高考报名的考生提前做好三件事:一是核对报名信息,二是身份证有问题的要及早处理;三是准备申请在广东参加高考的外省户籍学生,其家长要留意居住证、社保等情况。

作为届的高考生,你紧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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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省份高考报名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

我省年普通高考(含艺术、体育类)网上报名工作将于年10月12日至17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普通高考报名按教育部年规定的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教育部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年招生专业类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加工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和材料类。

报名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还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审查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招考办制定。

4、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号)的要求执行。

“9+3”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四川省内户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原就读“9+3”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级招考办现场确认。

二、报名办法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策(以《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年10月12日至17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至11月2日。各地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信息库;11月2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各市(州)招考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年10月1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办报名考试。

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6、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规定执行。

7、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执行,即每生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8、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9、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10、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三、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3号),省招考委、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市、区)招考办出具情况介绍,呈报市(州)招考办,由市(州)医院再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仍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者,不再复查。复查工作在4月30日前结束。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应对《四川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的填涂进行检查,确保医生签名、医院盖章完整规范。非招生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

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各地招考委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本地高考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结合往年在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报名点要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流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采集有关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各项报名手续。

3、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切实做好考生各类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资格和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委负责。各地要按照报名条件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6号),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6号)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9号)的要求和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统计、民族宗教、招生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共同审核、共同把关的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本科定向生、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等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强化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追究制,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同时,要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强化户籍、学籍管理,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严防“高考移民”、违规报名等事件的发生,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真实可信,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

各地教育行*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毕业学校、应往届属性,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族别、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的统计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界定考生城乡户籍属性,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有疑问的族别进行认定。

纳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教育行*部门还要负责审查考生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和是否实际就读,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查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和考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

加强对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分类别认真履行申报程序,严格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时间和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条件者,要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切实做好高考报名指导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加大年报名办法及实施程序等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考生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生报名指导工作,以热情的服务态度,良好的工作效率,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办〔〕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退役士兵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年10月15至19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年10月23至24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年10月30日。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于年10月29日至30日履行报名手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表样见附件2)。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要求,各地要加强高考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对比,严格审核考生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省民*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并按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五)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六)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6号)执行。

(七)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公布。

四、高考*策加分及优先录取申报

年高考*策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策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策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年普通高考*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一)高考*策加分项目

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5分)。

(二)优先录取项目

按照教育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治〔〕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年优先录取项目等如有变化,将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项目为准。

(三)资格审查

高考*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并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五、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三)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五)思想*治品德考核意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采集,采集的考生信息要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主动联系各级公安机关,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查与比对工作,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审查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完毕后审查人须在《安徽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各报名点于年11月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20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上报结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审查情况汇总,于年1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考试院,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省考试院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报名点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办理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件(当然也可异地办理)。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申领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换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补领条件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携带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公民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收费标准

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

重要提醒

1、注意身份证有效期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都必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用于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身份证遗失或将于年6月9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在高考报名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有效期。

2、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高考报名时,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的考生个人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

考生如因家庭住房搬迁、行*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发生变更,须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

如果考生家庭住址近年发生变化,家长一定要认真核对户口簿的地址变更情况,对照孩子的身份证,如有不一致之处,一定要尽快更正!

3、随迁子女要注意

外省户籍学生如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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