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通畅。7月4日,饶河县交警大队再次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努力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做出有力保障。期间,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方式,在辖区主干道路、餐饮娱乐聚集场所、车流密集区域设立临时检查卡点,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曝光案例:
20时点30分许,刘某某驾驶牌号为黑J3****小型普通客车在益民街第二小学路段被大队事故中队执勤交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9mg/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大队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元的处罚。
饶河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夜间出行,请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牢记心间;这是对自己、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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