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的改革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经县委、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高中学科教师和3名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学科教师14人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3人。国内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位)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不占此次招聘岗位数。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府黑*办发〔〕42号和黑*规〔〕17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我县中小学编制内及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现役*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年07月19日—07月27日在饶河县人民*府网站、